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9-045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限届满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丰奥威”)分别于2018年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1月2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委托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长安信托-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投资万丰奥威流通股股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要求,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0年1月28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18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8日,其中锁定期12个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累计买入万丰奥威股票45,429,2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
2、截至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所持有的万丰奥威股票。
3、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1%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已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2、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
(1)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员工持股计划应在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资产管理机构在扣除管理费及托管费等费用后,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以货币资金形式划转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管理委员会按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进行分配。
(2)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集合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处置办法。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相应延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可授权管理机构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出售集合计划所购买的标的股票。一旦集合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集合计划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