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8-01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相关情况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汽车行业相关资产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丰奥威,股票代码:002085)于2018年2月2日开市起停牌,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筹划资产收购事项停牌公告》(公告号:2018-010)、《关于筹划资产收购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号:2018-011)。
目前,公司确定筹划中的资产购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 IFARotorion-HoldingGmbH、FelixvonNathusius、LuisaFreifrauvonGersdorff、MariliFreifrauvonundzuFranckenstein、NathusiusVermgensverwaltungs-GmbH 分别持有的 IFAHoldingGmbH(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7.05%、23.75%、23.75%、23.75%、1.7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IFAHoldingGmbH 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已与IFAHoldingGmbH签署了《保密协议》。
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1、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将以标的公司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
2、收购方式: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标的公司股权。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自首次停牌之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前已停牌时间累计计算)。公司争取于2018年3月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3月2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和拟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及相关各方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情况。
三、风险提示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