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2-050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2012年9月29日在上海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24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
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吕雪莲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
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会议同意:
(1) 公司拟收购Aotecar Refrigerating(Hong Kong) Limited(中文名:
奥特佳冷机(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奥特佳祥云冷机有限公司100%股权及
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100%股权。
(2) 公司委派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进驻南京奥特佳祥云冷机有限公司及
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3) 本次交易将根据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南京奥
特佳祥云冷机有限公司及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股权之框架协议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该协议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由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万丰集团”)支付,该行为构成关联方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
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签署《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
南京奥特佳祥云冷机有限公司及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股权之框架协议书》。
关联监事吕雪莲、赵亚红回避表决,其他三名监事参与表决。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2年10
月9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12-051号公告:《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票回避。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
资产评估机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独立财务顾问,为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提供相关服务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