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告编号:2024-016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
住工”)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海鸥住工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529,103.05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122,917,379.71 元,本次母公司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12,291,737.97 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55,590,077.32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87,911,376.97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基于公司当前良好的现金流状况,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50,859,649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8,833,034 股;以扣
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 642,026,615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将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 19,260,798.45 元(含税)。
具体派发现金红利将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券股、股份回购或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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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合理性
2023 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期末现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为 558,726,052.78 元 ,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555,590,077.32 元,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 19,260,798.4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该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和其他不良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海鸥住工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海鸥住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海鸥住工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