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7 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76,400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4,116,549.0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167,649.1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96,948,899.8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48260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 年度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78,307.61 元。2023 年度利息收
入为 32,703.95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077,925.5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8,266,428.19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374,454.36元,累计利息收入为4,009,717.59元,累计理财收入为 7,682,265.08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04,116,549.01
实际支付发行费用 7,167,649.13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96,948,899.88
减:募集项目资金投入 308,266,428.19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374,454.36
尚未到期理财金额 0.00
加:利息收入 4,009,717.59
理财收入 7,682,265.08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汇入公司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8 年,公司以增资方式分别转入珠海铂鸥卫浴用品有限公司新开立的中国工商银行珠海斗门支行账户 15,000,000.00 元,转入苏州有巢氏家居有限公司开立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户146,100,000.00 元,转入浙江海鸥有巢氏整体卫浴有限公司开立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110,673,217.74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及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存储方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账户已
44050153140109101007 55,100,000.00 --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注销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账户已
725069005615 341,848,899.88 --
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番禺支行 注销
存储方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式
珠海铂鸥卫浴用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账户已
2002028129100045409 --
有限公司 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 注销
苏州有巢氏家居有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账户已
609102228 --
限公司 限公司苏州分行 注销
浙江海鸥有巢氏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账户已
370175116042 --
体卫浴有限公司 司海盐支行 注销
合 计 -- 396,948,899.88 -- --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公司制
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2017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苏州有巢氏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 年9 月 7 日,公司、浙江海鸥有巢氏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铂鸥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全部协议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
其监督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公
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对应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