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1-051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537,787,828股(扣除已回购16,810,7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即: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2021年1月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期间,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039,400股;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4,758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因此,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4,433,77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8,850,100股后535,583,67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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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535,583,670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18,850,100.0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54,433,77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07,992,137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日。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价格计算时,每股转增股本比例应以0.096600计算(每股转增股本数=实际转增股本数/总股本,即0.096600=53,558,367÷554,433,770)。
因此,在保证本次转增股本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度转增股本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转增股本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0.096600)=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096600。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转股于2021年6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七、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6月1日
八、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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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616,151.00 1.19% 661,615.00 7,277,766.00 1.2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47,817,619.00 98.81% 52,896,752.00 600,714,371.00 98.80%
三、股份总数 554,433,770.00 100.00% 53,558,367.00 607,992,137.00 100.00%
九、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607,992,137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0.2573元。
十、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海鸥住工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完毕后,涉及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
另行履行审批程序予以调整并公告。
2、根据《海鸥住工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完毕后,涉及已获授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另行履行
审批程序予以调整并公告。
3、根据《海鸥住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116),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价格上限将依照相关规定另行履
行审批程序予以调整并公告。
十一、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海鸥住工董事
会秘书室
咨询联系人:王芳
咨询电话:020-34808178
传真电话:020-34808171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