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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住工: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海鸥住工: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1-033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
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技改扩建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累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在此额度下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始,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理财额度将依据上述审议通过的额度执行。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在此额度下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

  3、投资对象: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技改扩建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计划运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资金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6、决策程序: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投资理财的实际进展及时披露该事项的审议、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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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签署和其它进展或变化情况。

  8、本次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同意后,经董事长签批相关协议后方可实施。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3)公司财务单位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单位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产品为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此项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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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正常周转需求。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行为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海鸥住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海鸥住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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