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9年4月26日为授予日,向102名激励对象授予751.20万份股票期权与751.2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6日、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股权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份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份。
(二)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 获授的限 获授权益 获授权益 获授权益
姓名 职位 票期权数 制性股票 合计数量 总额占授 总额占当
量(万份)数量(万 (万份) 予权益总 前总股本
股) 数的比例 的比例
王瑞泉 董事、总经理 40.00 40.00 80.00 5.27% 0.16%
董事、副总经
陈巍 理、董事会秘 20.00 20.00 40.00 2.63% 0.08%
书
获授的股 获授的限 获授权益 获授权益 获授权益
姓名 职位 票期权数 制性股票 合计数量 总额占授 总额占当
量(万份)数量(万 (万份) 予权益总 前总股本
股) 数的比例 的比例
袁训平 副总经理 15.72 15.72 31.44 2.07% 0.06%
胡尔加 副总经理 14.00 14.00 28.00 1.84% 0.06%
石艳阳 财务总监 11.00 11.00 22.00 1.45% 0.0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658.78 658.78 1,317.56 86.74% 2.60%
(业务)骨干(共101人)
合计(共106人) 759.50 759.50 1,519.00 100.00% 3.00%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对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向激励对象提供统一或自主行权方式;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注销其持有的该次行权对应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对于满足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该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3、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
第一个行权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 40%
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
第二个行权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 30%
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
第三个行权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 30%
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4、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次解锁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次解锁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三次解锁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9年-2021年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19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100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0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265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1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455亿元。
本激励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海鸥住工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B或C的前提下,才可行权,否则当期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如下:
考核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可行权比例 100% 100% 80% 0%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年-2021年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次解锁限售 2019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100亿元。
第二次解锁限售 2020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265亿元。
第三次解锁限售 2021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455亿元。
本激励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海鸥住工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B或C的前提下,才可解除限售,否则当期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如下:
考核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可行权比例 100% 100% 80% 0%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