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13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
所,系于 1981 年设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12 月按财政部、中国证
券监督委员会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2 月上会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上会注重服务质量和声誉,得到了客户、监管部门、投资机构的高度认可。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 97 名,注册会计师 47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6 人。
3.业务信息
上会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6.2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3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1.55 亿元。2022 年度上会为 55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上会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76.64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 3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
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监督管理措施涉及从业人员 6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于仁强
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
始在上会执业,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 5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家
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
始在上会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雪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上会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上会在从事公司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