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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股份: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孚日股份: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25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在业内良好的声誉,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提议聘请上会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上会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上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的
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就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已事先与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进行了友好沟通,大信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大信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大信审计专业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
所,系于 1981 年设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12 月按财政部、中国证
券监督委员会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2 月上会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重服务质量和声誉,得到了客户、监管部门、投资机构的高度认可。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 74 名、注册会计师 445 名、从业人员总数 1303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15 人。

    项目组成员: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江燕

    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 年开始在上会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先后为万华化学、新宁物流、开开实业等多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鑫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上会执业,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雪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
司的审计服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业务信息:

    上会 2021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6.2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5 亿元。2021 年度上会为 4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上会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76.64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 3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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