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14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书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2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6,764,175股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并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4月8日,每日9:00—12:00、13: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山东高密孚日街1号证券部
联系人:孙晓伟、王大伟
邮政编码:261500
联系电话:0536-2308043
传真号码:0536-5828777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