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61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下午 2:30 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25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肖茂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63,114,3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07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1,223,4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79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90,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286%。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 6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5,325,6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9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61,661,89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0%;1,452,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0%;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873,1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7954%;1,452,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2046%;0 股弃权。
议案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61,661,89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0%;1,452,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0%;10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873,1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7954%;1,452,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2044%;100 股弃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颜飞律师、张潆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