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8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职及高管离任后三年内
被聘任为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离职事项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闫永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闫永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闫永选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闫永选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要求,且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故闫永选先生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永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8,5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闫永选先生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以下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会谨向闫永选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事项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吕尧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因吕尧梅女士曾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属于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吕尧梅女士曾于2020年5月27日当选公司财务总监,因工作原因于2021年4月20日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鉴于吕尧梅女士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且在企业管理及公司治理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同意提名吕尧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尧梅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50,000股,自2021年4月20日至今不曾买卖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