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083 深市 孚日股份


首页 公告 孚日股份: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孚日股份: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孚日股份: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93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审计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提议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就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已事先与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进行了友好沟通,安永华明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安永华明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业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134
人,其中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1178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74 人。注册
会计师中,超过 70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组成员: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金波

  陈金波,本科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以及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IPO、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等其他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于仁强

  于仁强,本科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以及山东丰元股份有限公司 IPO、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等其他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陈修俭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4.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
审计业务收入 13.3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1 亿元。上市公司 2019 年报审计 165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2.1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 174.78 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陈金波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陈修俭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仁强

  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负责人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