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 临 2020-049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 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5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0-016),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216,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1%,成交的最高价为5.44元/股,最低价为4.8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4,163.36万元,
截止2020年7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104,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成交的最高价为5.55元/股,最低价为4.8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4,640.98万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公告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形。
3、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