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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9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5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6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6月30日的总股本908,000,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现金股利(含税),共计分配股利90,800,000.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未来营运资金需求,丰富融资渠道,增强公司资金管理能力,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2017-037)。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和实现本次超短期融资券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7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第三、第四项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38)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