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7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投资的光伏项目未能实现收益,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拖累较大,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光伏项目相关生产设备全部出售。根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14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该部分设备评估价值为5805.82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标准计算并分析本次交易构成“一般购买、出售资产”类别。
本次出售资产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席会议董事8名,其中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出售光伏项目相关资产,有利于公司专注做精做强家纺主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价值。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需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不低于评估价值的价格出售该部分设备。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尚无明确的交易对方,公司将在网站(www.sunvim.com)发布竞卖公告,欢迎有意向的投资者参与购买。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光伏项目相关生产设备,主要为公司投资的30兆瓦CIS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线及附属设备。该资产的权属明确,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上述资产所在地均在山东省高密市。
2、上述资产账面原值为80,695.04万元,已计提折旧22,599.64万元,资产减值准备20,618.62万元,账面净值37,476.78万元,评估价值为5,805.82万元。
3、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于2014年11月17日出具北京亚超评报字【2014】第A011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30MW“CIS薄膜太阳电池组件”生 37,476.78 5,805.82 -31,670.96 -84.51
产线及附属设备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不低于5,805.82万元,支付方式为货币资金。
分期付款的安排:协议签署并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金额的10%作为定金;资产交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50%价值款项;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六个月内,支付成交金额的30%价值款项;公司保证设备运行调试达到双方约定的状态后,支付剩余款项。
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签署后,并得到双方有权机构的批准即生效。
2、交易定价依据:以2014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不低于评估价值的价格出售该部分设备。
预计成交价格将与该部分设备账面价值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光伏产业整体不景气,产品销售价格不断大幅下降,该生产线初始投资金额较大,生产成本较高,自投产以来,生产数量逐年下降,开工率较低,产品销售价格竞争力较低,出现生产越多亏损越多的状况,至评估基准日该生产线已处于闲置状态。在此状态下,公司董事会决定处置光伏项目相关资产,退出光伏行业的发展。
3、交易标的目前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协议签署后,协议各方将尽快办理资产交接过户手续。协议签署后,至完成资产交接过户于购买方名下之日的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相关标的资产的使用及产生的损益由购买方承担。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购买方应同意在符合《劳动法》及其管理制度管理之前提下,接受光伏项目的全部员工,并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本次交易不涉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不产生关联交易。
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光伏行业持续不景气,公司投资的光伏项目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拖累较大,本公司为甩掉包袱,以便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家纺主业上,做精做强家纺主业,故公司决定处置光伏项目相关资产,退出光伏行业的发展。
若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为评估价值且在2014年度内完成,预计本次交易将产生损失约为2.3亿元,将减少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约为1.7亿元,计入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将得到有效改善,每年将大量减少计提折旧和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将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资产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