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53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的方案于2012年12月13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12年12月26日本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报告书》(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48)。截止2013年11月
30日,回购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
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简介
1、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
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和定价原则
公司及董事会根据对公司股权价值的判断,以及参考公司股价走
势,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5元/股。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份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
司经营状况和资金情况,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回
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可回购2400万至3000万股,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以回购资金最高限额1.2亿元人民币及最高回购价格5元/股计
算,预计公司可回购股份24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已发
行总股本的2.56%,具体回购股份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占本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的数量为准。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
5、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
完毕,则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6、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议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止2013年11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30,482,973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5%,成交的最高价为4.28元/股,最低价为
3.3元/股,支付总金额约为11,873万元。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938,482,978元减少至
908,000,005元。详见下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回购股份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 87,624,927 9.34 87,624,927 9.65
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87,624,927 9.34 87,624,927 9.65
二、无限收条 850,858,051 90.66 -30,482,973 820,375,078 90.35
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 850,858,051 90.66 -30,482,973 820,375,078 90.35
股
三、股份总数 938,482,978 100 -30,482,973 908,000,005 100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以及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