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4-018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医疗”)以借款方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借款年利率为4%,财务资助有效期至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满足其资金需求,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万邦德医疗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为万邦德医疗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公司向万邦德医疗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使用费率:年借款利率4%,不低于公司2023年度的平均借款利率4%。
4、资金使用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审批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董事会6票同意、监事会3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韩彬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16年1月12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6、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晋湖路58号A座4层(自主申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 持股比例
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51%
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 30%
赵守明 11.40%
庄惠 7.60%
总计 100%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资产总额 65,235.27 60,649.21
负债总额 39,752.39 31,786.9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1,173.85 24,332.77
营业收入 50,946.17 40,646.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59.1 -1,946.3
10、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万邦德医疗资信情况良好,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形。
11、被资助对象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被资助对象万邦德医疗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万邦德医疗的其他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股东赵守明和庄惠。法人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14年7月21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6、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晋湖路58号A座4层(自主申报)
7、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
8、股权结构: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股权
被资助对象少数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赵守明、
庄惠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少数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上述少数股东没有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少数股东已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按出资比例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同比例担保。
四、其他股东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及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万邦德医疗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鉴于被资助对象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且其子公司业务经营情况稳定恢复增长,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度,其他少数股东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赵守明、庄惠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3年末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750万元,并且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赵守明、庄惠已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按出资比例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同比例担保。因此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本次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管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助于保证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整体融资成本。本次财务资助收取资金使用费,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助于落实公司医疗器械业务的战略布局,被资助对象为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充分掌握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并了解其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3145.29 万元,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4%。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被资助对象少数股东签订的《财务资助的担保协议》。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