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37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医疗”)的资金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提供财务资助公司 接受财务资助公司 拟资助金额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
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000
限公司
合计 5,000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为万邦德医疗科技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万邦德医疗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公司向万邦德医疗科技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使用费率:年借款利率5.50%,高于公司2020年度的最高借款利率5.145%。
4、资金使用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5、审批程序: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16年1月12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5、注册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路西侧(温岭市惠创轴承有限公司内)
6、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研发、制造;医疗器械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61,711.08 69,740.42
负债总额 23,987.74 28,091.15
净资产 37,723.33 41,649.28
营业收入 38,277.94 59,508.33
营业利润 339.30 10,800.69
净利润 130.90 7,680.53
8、股权结构:
公司名称 股东及持股比例
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51%)
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30%)
赵守明(11.40%)
庄惠(7.60%)
9、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赵守明、庄惠夫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资信情况良好。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其他少数股东情况
控股子公司除上述少数股东外,不存在其他少数股东。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没有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其余股东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及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鉴于被资助对象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且其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本次财务资助金额较小,因此控股孙公司其他股东本次未向其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内部管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助于落实公司医疗器械业务的战略布局,被资助对象为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充分掌握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并了解其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助于保证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整体融资成本。本次财务资助收取资金使用费,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七、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包括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
额为 3,000 万元。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不存在为控股孙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