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8-071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邦德,股票代码:002082)将于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万邦德,证券代码:002082)自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12月30日确认该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30日、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24日、2018年1月31日和2018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2018年2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2月13日、2018年2月27日、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7日和2018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1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2018-01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24)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25)。
2018年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的相关事项,并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24日、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31日和2018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2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3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3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4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4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4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2)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4)。
2018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13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2018年6月26日,公司
收到了《关于对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7日、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7日和2018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2018-068)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2018-069)。2018年7月18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邦德,股票代码:002082)将于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