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8-013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或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公司大股东旗下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拟收购的标的资产所属医药制造行业,该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预计将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万邦德,证券代码:002082)自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并已于2017年12月30日确认该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30日、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24日、2018年1月31日和2018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编号:2018-010)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
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2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制药”),属于医药行业资产。万邦德制药的控股股东为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赵守明、庄惠夫妇。
2、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
根据现有的初步交易方案,公司拟以现金或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万邦德制药控股权或全部股权。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以上市公司后续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中确定的内容为准。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已与主要交易对方万邦德集团签订了关于本次交易的意向性协议。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协议。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为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与各有关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阶段,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5、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权部门前置审批,但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申请继续停牌的原因
公司原承诺争取于2018年2月17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涉及的协调沟通工作较多,
重组方案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于2018年2月17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预计复牌时间及承诺事项
公司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即申请继续
停牌时间为2018年2月17日至2018年3月16日,公司承诺争取最迟于2018
年3月1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6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