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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螳螂: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金螳螂: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4-026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
公司总部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新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董事朱明、王汉林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董事张新宏、李配超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 40 人,代表股份 1,387,576,49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2.2564%。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1,306,175,3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9.19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7 人,代表股份 81,401,18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656%。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的授

权代表共 37 人,代表股份 81,401,18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656%。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6,999,6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4%;反对
36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3%;弃权 2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824,3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14%;反对
36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75%;弃权 2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11%。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6,967,6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1%;反对
39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6%;弃权 2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792,3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521%;反对
39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68%;弃权 2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11%。
    3、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6,999,6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4%;反对
3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0%;弃权 2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824,3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14%;反对
36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39%;弃权 2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47%。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7,120,4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1%;反对
4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9%;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45,1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98%;反对
44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30%;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2%。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7,157,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8%;反对
40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81,7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48%;反对
40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80%;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2%。

    6、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7,280,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7%;反对
28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5%;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105,4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67%;反对
28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7%;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

    7、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7,076,2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0%;反对
28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5%;弃权 2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00,9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55%;反对
28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7%;弃权 2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47%。
    8、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6,858,6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3%;反对
703,8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7%;弃权 14,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83,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81%;反对
703,8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47%;弃权 14,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2%。

    9、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466,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9%;反对
18,095,9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41%;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291,2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7523%;反对
18,095,9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305%;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2,969,1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80%;反对
3,970,4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61%;弃权 636,9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793,8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399%;反对
3,970,4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777%;弃权 636,9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3,652,7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65%;反对
13,912,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27%;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477,4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949%;反对
13,912,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916%;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
    1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6,823,6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7%;反对
738,8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2%;弃权 14,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4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51%;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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