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1-044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26,937,452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83,358,689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26,937,452 股后的 2,656,421,2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31,284,247.40 元,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531,284,247.40 元=2,656,421,237 股×0.2 元/股。
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额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即 0.197992 元/股=531,284,247.40 元÷2,683,358,689 股(结果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六位)。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992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1 年 5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020 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股本总股本 2,683,358,689 股为基
数[注],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36,671,737.8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若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利润分配。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完成回购事宜,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
司股票 26,937,4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利润分配。
综上,最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83,358,689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26,937,452
股后的 2,656,421,2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2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31,284,247.4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83,358,689 股
扣除已回购股份 26,937,452 股后的 2,656,421,2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6,937,4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为 2,683,358,689 股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 日
2、除权除息日:2021 年 6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 号 证券账户 姓 名
1 08*****370 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8*****047 GOLDEN FEATHER CORPORATION
3 01*****186 朱兴良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531,284,247.40元=2,656,421,237 股×0.2 元/股。
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
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额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即 0.197992 元/股=531,284,247.40 元÷2,683,358,689 股(结果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六位)。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992 元/股。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苏州市西环路 888 号
联 系 人:宁波、王扬
咨询电话:0512-68660622
传 真:0512-6866062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