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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螳螂:关于“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5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9-035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财富”)管理,并通过招商财富-金诚1号员工持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金螳螂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相关事宜安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情况

    1、2015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截止2015年12月25日,公司“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招商财富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数量15,845,979股,占公司总股本(1,762,205,793股)的比例为0.90%,购买均价18.04元/股,锁定期为自2015年12月26日起12个月。

  2、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1,762,205,7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数量由15,845,979股调整为23,768,969
股,占公司总股本(2,643,308,689股)的比例为0.90%。

  3、根据《公司“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17年11月14日-15日,公司“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招商财富通过二级市场卖出股票9,507,566股,占公司总股本(2,643,308,689股)的比例为0.36%,卖出均价14.87元/股,并完成了当期权益分配。

  4、2018年8月8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招商财富-招商银行-金诚1号员工持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共计12,000万份,并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金诚1号全部优先级份额的相关工作。

    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14,261,403股,占公司总股本(2,676,408,689股)的比例为0.53%。

    6、根据《公司“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草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15年11月27日至2019年11月27日。

    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以上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二、“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到期相关安排

    1、在公司“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若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管理模式等发生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委托资产管理人将该计划持有的股票进行处置。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不存在转让给个人的安排。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其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持股
计划可提前终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5、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