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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螳螂: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3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8-025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于2018年4月27日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2日采取

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8年5月22日(星

期二)下午 14:30 在公司总部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 5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 2018年5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倪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朱盘英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监事钱萍女士代为出席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公司董事、其余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计 72 人,代表股份

1,466,578,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827%,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 6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74,664,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78%。

    1、参与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人,代表股份总数

1,291,914,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74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67人,

代表股份174,664,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78%。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与会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750,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52%;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23,824,4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24,421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836,5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3576%;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23,824,4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24,421 股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401%。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660,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91%;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23,914,2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14,221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746,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3062%;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23,914,2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14,221 股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915%。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660,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91%;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23,914,2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14,221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746,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3062%;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23,914,2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14,221 股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915%。

    4、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660,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91%;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23,914,2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14,221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746,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3062%;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23,914,2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14,221 股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915%。

    5、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660,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91%;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23,914,2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14,221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746,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3062%;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23,914,2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14,221 股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915%。

    6、审议《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658,7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90%;反对

5,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23,914,2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14,221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744,7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3051%;反对

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23,914,2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14,221 股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915%。

    7、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193,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73%;反对

470,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弃权23,914,2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14,221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279,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0390%;反对

470,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5%;弃权23,914,2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14,221 股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915%。

    8、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8,570,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7265%;反对

24,094,6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29%;弃权 23,914,2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14,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656,1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5138%;反对

24,094,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948%;弃权23,914,2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14,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915%。

    9、审议《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628,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69%;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23,946,1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14,221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714,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880%;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23,946,1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14,221 股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097%。

    10、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162,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51%;反对

502,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23,914,2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14,221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248,0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0207%;反对

502,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78%;弃权23,914,22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914,221 股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915%。

    11、审议《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660,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