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 2020 年 5 月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5 号),核准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全部到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近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监管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本期债券的唯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银行账户:【8110701012701933194】
二、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甲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乙方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后每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账单,同时将此对账单抄送丙方。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时(以孰低为原则),乙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事先通知丙方,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支出清单。
三、偿债保障金专户设置最低留存额。其中:
甲方应于本期债券存续期付息日(T 日)一个交易日前(T-1 日)将当期应付债券利息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甲方应于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T 日)一个交
易日前(T-1 日)将应偿付或者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
四、乙方在本期债券还本及/或付息日(T 日)一个交易日(T-1 日)营业结束之前,应当检查偿债保障金专户的金额,如果款项小于当期需要还本及/或付息的金额,则应当立刻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甲方应当在本期债券还本及/或付息日一个交易日前(T-1 日)将差额的全部足额即时划付至偿债保障金专户。
五、甲方应当在本期债券还本及/或付息日(T 日)二十个交易日前(T-20日),向丙方出具书面函件,明确甲方还本付息、赎回、回售、分期偿还等的资金安排。在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日一个交易日(T-1 日)内,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从偿债保障专户中将当期应付的利息及/或本金划转至本期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用于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及/或本金。在完成本期债券任何一笔应付本息划款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丙方出具下述确认:乙方已经根据甲方的指示在当期利息及/或本金到期支付日前将足额款项划至本期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
六、丙方可以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检查与查询。丙方有权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及偿债保障金专户内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
七、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本协议予以终止:
1、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2、 本期债券本息全部偿付完毕。
八、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