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2020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1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中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0-009)。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近期,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1、认购人: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产品名称及代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 JG6003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0 天),代码:1201206003
4、认购金额:7,000 万元
5、产品期限:30 天,2020 年 4 月 13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
6、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产品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8、风险评级:低风险产品。
9、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10、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关联关系。
11、产品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能获得预期的产品收益,若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型,甚至不能获得本金回收。
(2)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也可能存在实际投资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的可能。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再投资风险: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中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如果客户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资金损失的扩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后剩余的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划付至合同中约定的客户指
定账户内。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认购人: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产品名称、代码、认购金额及期限: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认购金额 产品期限
1 中国银行挂钩型 CSDV202002946 2500 万元 32 天,2020 年 4 月 16 日至
结构性存款 2020 年 5 月 18 日
2 中国银行挂钩型 CSDV202002947 2500 万元 32 天,2020 年 4 月 16 日至
结构性存款 2020 年 5 月 18 日
4、理财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5、产品投资方向: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
6、风险评级:低风险产品。
7、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8、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9、产品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运行,由此导致本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挂钩指标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客户无法获得高于保底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3)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赎回机制,客户在产品期限内没有单方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4)信用风险:在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及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5)提前终止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若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可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银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7)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8)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银行有权利宣布产品不成立。
(9)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非因中国银行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中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认购人: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产品名称、代码、认购金额及期限:
序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认购金额 产品期限
号
1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 TGG20012072 2500 万元 30 天,2020 年 4 月
保本挂钩汇率)2020 年 12072 期 13 日至 2020 年 5 月
人民币产品 13 日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 30 天,2020 年 4 月
2 保本挂钩汇率)2020 年 12073 期 TGG20012073 2500 万元 13 日至 2020 年 5 月
人民币产品 13 日
4、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投资方向:产品所募集的本金部分作为银行表内存款,平安银行提供100%本金安全;衍生品部分是将本金投资所产生的预期收益部分由平安银行通过掉期交易投资于汇率衍生产品市场。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
率)2020 年 12072 期、12073 期人民币产品的收益与 EURUSD 欧元/美元中间即
期汇率表现挂钩。
6、风险评级:R2(中低)风险产品。
7、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8、公司与平安银行无关联关系。
9、产品风险揭示
(1)本金及收益风险:本产品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本产品到期时,平安银行承诺本金保证。挂钩标的的价格波动对收益存在决定性影响,该价格受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平安银行对挂钩标的的未来表现不提供任何担保或承诺。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将只能收回存款本金,无法获得预期最高收益。
(2)产品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出现,平安银行有权停止本产品发行。如平安银行停止本产品发行,或者在本产品认购期内的募集金额达到了本产品的计划发行量的上限,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的认购时间内购买本产品,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平安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产品不成立风险:如在本产品认购期内的募集金额未达到本产品的计划发行量的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平安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平安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市场、法律及其他因素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产品的手里、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此时平安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5)利率风险:本产品计划项下每个单期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根据各单期产品成立当日平安银行公布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在已成立的单期产品的投
资期内,市场利率上升,该单期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