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3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8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6,790,185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6.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06,790,18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90,864,296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
月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1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5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830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7日至登记日:2018年5
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15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06,790,185 244,074,111 650,864,29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000 240,000,000 640,000,000
1、A股 400,000,000 240,000,000 640,000,000
三、股份总数 806,790,185 484,074,111 1,290,864,296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290,864,296股摊薄计算,2017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944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金源商务中心写字楼12Fa
咨询联系人:贺扬
咨询电话:010—88437909
传真电话:010—8843771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