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7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材叶片”)于2012年4月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
技”)签署了风力发电机组叶片供货变更合同。本次变更涉及中材叶片与金风科
技于2011年3月签订的风力发电机组叶片供货合同,该合同的具体内容详见《中
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1-015)。
合同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合同总金额:
原总金额:17.29 亿元
现变更为:16.29 亿元
2、合同的付款方式:
原付款方式:首批叶片交付前买方支付该批次叶片总价30%的货款作为预付
款,此后买方按照其需求计划提前三个月支付相应预付款;按照交付进度,买方
在收到卖方相应货物并提交有关单据后15天内支付相应货款的35%;到货后正常
运行2个月后或最迟不超过交货后4个月,并且买方收到卖方银行开具以买方为
受益人的金额为批次货物金额2%的三年保证期保函后,15天内买方支付相应货
物总金额的33%,但质保期为六年;机组正常运行三年后,买方再次收到卖方
银行开具以买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批次货物金额2%的三年保证期保函后,15天
内买方支付相应货物总金额的2%。
现变更为:首批叶片交付前买方支付该批次叶片总价30%的货款作为预付
款,此后买方按照其需求计划提前三个月支付相应预付款;按照交付进度,买方
在收到卖方相应货物并提交有关单据后15天内支付相应货款的35%;到货后正常
运行2个月后或最迟不超过交货后4个月,并且买方收到卖方银行开具以买方为
受益人的金额为批次货物金额5%的三年保证期保函后,15天内买方支付相应货
物总金额的35%,但质保期为六年;机组正常运行三年后,卖方银行需再次开
具以买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批次货物金额5%的三年保证期保函。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