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9-033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年5月6日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7日下午2: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7日下午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7日下午3: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42,943,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92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342,943,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9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谢恒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2,943,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2,943,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42,943,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2,943,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42,943,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2018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2,943,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05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2,943,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2,943,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2,520,2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65%;反对423,48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23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423,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89,525,647股)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3,417,6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3%;反对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1、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收购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65.5831%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2,943,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亮、蒋成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