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 雪莱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件,现就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粤 0605 民初 27125 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相关进展情况
福建银福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福节能”)未向公司偿还借款本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2 年 9 月收到了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 0605 民初 27125 号,判决主要内容如下:1、银福节能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
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归还借款本金 15,663,000 元,并支付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的利息 2,970,820.52 元及以借款本金 15,663,000 元自 2021 年 9 月 16 日
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 7%计算的利息予公司;2、被告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诉讼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一审判决后,银福节能、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
粤 06 民终 17948 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267,205.84
元,由银福节能、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负担 133,602.92 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诉讼涉及的应收款项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本案尚未有生效判决,后续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判断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
响。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