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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莱: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1

*ST雪莱: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 雪莱          公告编号:2020-10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解决债务问
题,正在持续推进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概述

    为有效解决债务问题、减轻偿债压力,公司积极推进与部分债权人的债务商
谈与重组。截至 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在 2020 年与债权人已签署债务重组协
议涉及的债务规模(指债务重组前的账面金额)约为 4,526.61 万元,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豁免金额约为 1,762.03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6.27%。以上债务重组事项可见公司前期公告内容。

    随着债务重组事项的持续推进,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0 年累计与相关债权
人进行债务重组涉及的债务规模(指债务重组前的账面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董事会同意实施上述债务重组事项。为便于债务重组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的债务重组额度内(不超过20,000 万元)处理债务重组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

    公司拟实施的债务重组事项均需与相关债权人达成一致意向,是否可实施及可实现程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鉴于 2020 年度债务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金额暂不确定,公司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债务重组交易对方的情况

    经公司判断,公司 2020 年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已实施及拟实施的债务重组
事项均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实施债务重组的债权人主要系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供应商及其他债权人,均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方。如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债务重组方式

    因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为便于债务重组顺利进行,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佛山雪莱特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雪莱特”)以货币资金代偿的方式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佛山雪莱特直接向债权人支付豁免后的债务金额,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了结。

    四、债务重组协议

    根据债权人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各债权人、佛山雪莱特协商一致后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基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债权人产生债权债务,公司所欠债权人款项为标的债务,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各方自愿按照约定的折扣比率向债权人偿还标的债务。债务重组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分期向债权人支付协议约定的减免后的债务金额。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除本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外,债权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放弃向公司主张标的债务项下的任何权利。债权人保证不再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实现担保物权或申请财产保全等方式向公司追索标的债务。如债权人持有未兑付票据的,则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不再主张任何的票据权利;如已背书的,则由债权人承担兑付义务。3、本协议签订后视为各方的全部债权债务一次性、终局性得到解决。公司对债权人所负的任何债务全部消灭。如公司、佛山雪莱特未依约履行,债权人有权就原标的债务主张权利。4、佛山雪莱特代公司向债权人偿还本协议约定的债务,佛山雪莱特代公司付款的视为公司的支付。5、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债务重组,将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将持续推进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积极履行相应协议,减轻诉讼负担。

    最终债务重组完成情况,受公司与债权人商谈、协议签署及支付款项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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