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081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董事长施新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长施新华拟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2000 万股,不超过 3500 万股,即
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2.62%,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58%。实施期限为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收到董事长施新华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书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施新华拟增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董事长施新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新华未持有公司股份。
2、除拟认购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外,施新华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 6 个月,施新华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拟增持股份数量: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2000 万股,不超过
3500 万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资金来源:增持人自有资金。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窗口
期不进行增持。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拟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施新华拟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229,233,910 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施新华将直接持有公司 23.08%的股份,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新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于 2020 年 4月 30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执行。
有关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相关事项,可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董事长施新华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如施新华后续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将在相关减持公告披露后再实施减持。
5、公司在本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的,未实施部分的数量相应调整。
6、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施新华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