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历史沿革:天衡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
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0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378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 人
最近一年(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5,622.84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9,376.19 万元
上年度(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6 家,主要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7,204.50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 年末,天衡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455.3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天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
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丛平先生,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8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冬秀女士,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陆德忠先生,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9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天衡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65 万元。2022 年度公司
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天衡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可天衡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的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须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涉及特许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能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执业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续聘天衡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等。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