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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补充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5

沙钢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补充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是一家具备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 2009 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对公司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各项报告均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3)历史沿革:天衡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女士,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天衡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8 年末,天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41.73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衡事务所未加入国际会计网络。

    2、人员信息

    2019 年末,天衡事务所合伙人 73 人,注册会计师 359 人(较 2018 年末注
册会计师(327)增加 32 人),从业人员 1073 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302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骆竞(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1985 年起从
事注册会计师业务,1992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从事证券服务超过 28 年。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丛平,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
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从事证券服务超过 16 年。

    3、业务信息

    天衡事务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45,626.0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0,357.8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881.46 万元,审计公司家数约 5,000 家。天
衡事务所为 64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19 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6,489.70 万元,
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天衡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骆竞女士(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超过28 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丛平先生从事证券服务超过 16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天衡事务所拟委派孙伟先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孙伟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超过 26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天衡事务所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 2 次,未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骆竞女士(项目合伙人)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丛平先生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可天衡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2020 年 9 月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的意见

    天衡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天衡事务所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能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执业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等。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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