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05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沙钢股份 股票代码 00207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华
办公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
电话 0512-58987088
电子信箱 sggf@shasteel.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477,390,367.12 6,234,774,794.01 3.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52,289,713.28 284,917,031.95 -1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96,557,810.82 222,518,191.74 -11.6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75,122,668.94 -61,163,742.06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4 0.129 -11.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4 0.129 -11.6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1% 6.20% -1.1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12,075,566,509.69 11,513,008,886.20 4.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941,884,338.63 4,968,019,070.92 -0.5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70,116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沙钢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 26.64% 587,871,726
有限公司 人
李非文 境内自然人 5.00% 110,338,500 质押 110,338,500
李强 境内自然人 4.35% 96,000,000 质押 96,000,000
燕卫民 境内自然人 3.60% 79,536,000 质押 79,536,000
朱峥 境内自然人 3.44% 76,000,000 质押 76,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 境外法人 1.74% 38,498,872
有限公司
中国国投高新
产业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1.14% 25,200,000
公司
金洁 境内自然人 0.91% 20,000,000 质押 20,000,000
叶雨明 境内自然人 0.83% 18,407,111
刘本忠 境内自然人 0.76% 16,690,000 质押 16,69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控股股东沙钢集团与其他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
的说明 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叶雨明先生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明(如有) 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8,400,011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安全红线、环保底线、效益生命线”三线意识,狠抓疫情防控和安全环保攻坚,通过生产优化、指标攻关、素养提升等措施,多层面降本增效,公司生产经营总体保持较好的运行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钢产量175.66万吨,同比增长12.26%;铁产量146.00万吨,同比增长13.48%;材坯产量168.62万吨,同比增长12.96%;销售钢材168.20万吨,同比增长11.31%。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77亿元,同比增长3.89%;实现利润总额6.06亿元,同比下降18.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2亿元,同比下降11.45%。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9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