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及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非文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21,86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07%。
本次股份变动前,李非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06,771,772股的5.9907%。本次减持完成后,李非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变为
110,33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6%,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李非文先生解除质押及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名称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质押股份 股份比例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致行动人 数量 的比例
中泰证券
李非文 否 2,068 15.6430% 0.9371% 2018 年 6 2020 年 5 股份有限
月 12 日 月 28 日 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股东李非文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已质
东 累计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押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总股本 份限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名 押数量 股份比例 的比例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称 售和 比例 数量 比例
冻结
数量
李
非 11,033.85 4.999996% 10,850 98.3338% 4.9167% 0 0 0 0
文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李非文 大宗交易 2020 年 5 月 27 日 12.69 1034 0.4686%
李非文 大宗交易 2020 年 5 月 28 日 11.98 302 0.1369%
李非文 大宗交易 2020 年 5 月 30 日 12.43 850.15 0.3852%
合 计 2,186.15 0.990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数 13,220 5.9907% 11,033.85 4.999996%
李非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20 5.9907% 11,033.85 4.9999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以上数据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李非文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李非文先生于2015年2月16日受让了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113,000,000股股份。2015年3月19日,完成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同时承诺在股权转让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会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证券交易系统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15年10月16日,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李非文先生共持有公司158,200,000股股份。2019年2月20、2月22日,李非文先生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6,000,000股股份。本次李非文先生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后,持有公司110,338,500股股份,其中质押108,500,000股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李非文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承诺。
3、李非文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