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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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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34.00 元/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 A 股股份暨回购进展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进行了首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092,10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最高成交价为 21.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08 元/股,支付金额为 63,800,975.12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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