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5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5.00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
月内。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4),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
公司股份 2,198,91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321%,最高成交价为 35.35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26.94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4,831,173.2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5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分配方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导致公司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664,707,835.00 股扣除已回
购股份 2,198,910 股后的 1,662,508,92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00132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股利金额总计 166,470,676.17 元(含税)。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为:2022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的《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999999 元/股=166,470,676.17 元÷1,664,707,835.00 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9999 元/股。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
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2 年 6 月 17 日)起,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45.00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44.90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0.0999999 元/股=45 元/股
-0.0999999 元/股=44.90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2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90 元/股条件下,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
金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445.43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676%;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4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890.87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535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