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9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3 日(周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缜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4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605,065,8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2.4366%(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
其中,根据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中国”)与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控股”)、李缜先生、李晨先生(国轩控股、李缜先生、李晨先生以下合称“创
始股东方”)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签署的股东协议,在符合股东协议约定的前提
下,自大众中国对公司战略投资涉及的相关股份均登记至大众中国名下起 36 个月内或大众中国自行决定的更长期间内,大众中国将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以使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始股东方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 5%。创始方股东于股权登记日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86,750,435 股,根据大众中国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大众中国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3,515,043 股,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始方股东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 5%,符合双方就表决权安排达成的约定。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及通讯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508,847,1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5.6882%。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20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6,218,76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7483%。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23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4,328,8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8.0185%。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关
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孙哲先生作为征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孙哲先生未收到股东的表决权委托。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604,744,302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9%;
反对 300,86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7%;弃权 20,7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604,744,302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9%;
反对 300,86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7%;弃权 20,7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3、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604,728,402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2%;
反对 308,36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弃权 29,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604,728,402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2%;
反对 308,36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弃权 29,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5、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604,738,402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9%;
反对 308,36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弃权 19,10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001,424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136%;反对 308,3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7%;弃权 19,1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
6、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604,656,282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3%;
反对 401,18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3%;弃权 8,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919,304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418%;反对 401,18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9%;弃权 8,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7、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缜、李晨、张宏立、王强、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113,152,174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20%;
反对 318,36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5%;弃权 8,4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114,174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120%;反对 318,3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6%;弃权 8,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8、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592,072,951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26%;
反对 12,984,514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60%;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张宏立、王强等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598,933,125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31%;
反对 4,787,19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29%;弃权24,10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8,629,647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5.7588%;反对 4,787,19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00%;弃权 24,1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604,520,102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8%;
反对346,86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弃权198,9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783,124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226%;反对 346,8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4%;弃权 198,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0%。
1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604,765,002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3%;
反对 300,86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7%;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028,024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368%;反对 300,86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632%;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 604,732,082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8%;
反对 333,78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2%;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995,104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081%;反对 333,78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9%;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中冶新能源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宏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