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8 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一楼报告厅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李缜先生所作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0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落实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运营管理、执行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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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志台先生、盛扬先生及乔贇先生均向董事会提交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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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72,423.32 万元,同比上升 35.60%;实现营业
利润 16,760.52 万元,同比上升 184.78%;实现利润总额 16,644.09 万元,同比上
升 220.73%;实现净利润 14,690.39 万元,同比上升 203.94%,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967.30 万元,同比上升 192.02%。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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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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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 2020 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
提减值准备后,2020 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 2020 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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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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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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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1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
超过 313.35 亿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上述担保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
日止。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王强先生、张宏立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国轩象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建康汽车有限公司、安徽鑫大道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民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之间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上述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李缜先生、王强先生、张宏立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
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合资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安徽省肥东县及江西省宜春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肥东国轩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和江西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同时,同意公司与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贵州省福泉市设立磷化国轩新能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磷化国轩”),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及资产出资 20,000 万元,将持有磷化国轩 40%的股权。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达成产能战略目标,保障上游原材料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同时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