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7-10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公司”或“发行人”)向公司原股东配售股份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0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价格为13.69 元/股,配股
代码为“082074”,配股简称为“国轩A1 配”。
3、本次配股向截止2017年11月16日(R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国轩高科全体股东配售。
发行人控股股东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李缜均已出具了认购公司配股股票的承诺函,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配股方案中确定的其可配售的全部股份,并确认用于认配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7年11月17日(R+1日)起至2017年11
月23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配股缴款时间。
5、本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即缴款起止日期间:2017年11月17日-2017
年11月23日)公司股票停牌,2017年11月24日(R+6日)登记公司对本次
配股进行网上清算,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6、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17年11月27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告,公司股票于同日开市起复牌交易。
7、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深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8、本公告仅就国轩高科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17年11月14日(R-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
16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的发行人总股本876,420,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
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262,926,000股。配
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4、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均已出具了认购公司配股股票的承诺函,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配股方案中确定的其可配售的全部股份,并确认用于认配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数额(包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6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新一代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硅基负极材料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和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规模。
6、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13.69元/股,配股代码为“082074”,配股简
称为“国轩A1配”。
7、发行对象:截止2017年11月16日(R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
公司登记在册的国轩高科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本次配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期与停牌安排如下: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2017年11月14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摘要》、《配 正常交易
(R-2日) 股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2017年11月15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1日)
2017年11月16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R日)
2017年11月17日—2017年
11月23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全天停牌
(R+1日—R+5日)
2017年11月24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R+6日)
2017年11月27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 正常交易
(R+7日) 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办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7年11月17日(R+1日)起至2017年11月23日(R+5日)的深交所
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3、认购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2074”,配股价13.69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
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
市公司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7年版)》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按数量大小
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请股东
仔细查看“国轩A1配”可配证券余额;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
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
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配股数量限额。
4、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
电话: 0551-62100213
传真: 0551-62100175
联系人: 马桂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大厦10楼
电话: 0551-68167971、68167972
传真: 0551-62207365、62207366
特此公告。
发行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11月18日
(此页无正文,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发行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8日
(此页无正文,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