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22日《关于核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67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总数不超过127,000,000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198,417股,发行价为每股10.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8,943,695.10元,扣除含税发行费用23,123,198.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820,496.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0月11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总额 1,268,943,695.10
减:已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 18,000,000.00
减:已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5,000,000.00
减:已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123,198.42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245,820,496.68
减:上年度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67,193,254.82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1,820,874.19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7,979,060.18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 50,244,994.55
减:变更募投项目后投入(包括兑付“16 公
司债”640,413,101.63 元、偿还银行贷款 910,900,004.67
270,486,903.04 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64,130,417.73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4,130,417.73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执行情况
2016年10月12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根据公司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项目运行的推进,公司将原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商丘路支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中的30,000,000.00元存入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0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已取消的募投项目——“工业及服务机器人、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富春江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工业及服务机器人、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 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由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泉州银行”)变更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同时注销公司在泉州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同时注销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项目及“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新增的“碳五低碳综合利用绿色新材料项目”,同时将存放用于“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及“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商丘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中路支行转入公司全资子公司盘锦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伊科思”)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盘锦伊科思与保荐机构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软控股份有限 交通银行青岛崂 37200557001 募 集 资 金 494,689,395.10 0.00
公司 山支行 8000023506 存储专户
软控股份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青 37150110064 募 集 资 金 370,026,400.00 0.00
公司 岛富春江路支行 500000080 存储专户
软控股份有限 中国银行青岛商 22993109710 募 集 资 金 243,060,900.00 0.00
公司 丘路支行 5 存储专户
软控股份有限 国家开发银行青 37201560003 募 集 资 金 143,167,000.00 0.00
公司 岛市分行 192450000 存储专户
青岛软控机电 中国农业银行青 38080101040 募 集 资 金 0.00
工程有限公司 岛李沧支行 039611 存储专户
软控股份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 38030279192 募 集 资 金 0.00
公司 份有限公司青岛 00519888 存储专户
市南第四支行
盘锦伊科思新 中国农业银行青 38080101040 募 集 资 金 210.37
材料有限公司 岛李沧支行 052234 存储专户
盘锦伊科思新 交通银行青岛崂 37200557001 募 集 资 金 64,130,207.36
材料有限公司 山支行 3002105803 存储专户
合计 1,250,943,695.1 64,130,417.73
0
注:初始存放金额1,250,943,695.1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1,245,820,496.68元差额5,123,198.42
元,其中5,000,000.00元为初始存放日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23,198.42元为初始存放日尚未转 出的已支付证券登记费用。截止日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8,251,785.31元,
已扣除项目资金支出379,014,129.01元、发行费用5,123,198.42 元及银行手续费27,730.58元、兑 付“16公司债”640,413,101.63元、偿还银行贷款270,486,903.04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