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未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 43 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4,157,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466%。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4,132,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439%;
通过网络投票的出席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5,000 股,占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8,848,5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87%。
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李茹律师、徐述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74,137,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28,828,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7%;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74,132,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28,823,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票 2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7%;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74,152,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28,843,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74,132,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票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28,823,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票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74,132,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票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28,823,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票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74,132,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票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28,823,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票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74,132,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票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28,823,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票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74,152,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28,843,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8,823,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票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28,823,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93%;弃权票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为交易对方的董事长。袁仲雪先生持有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 145,308,486 股,袁仲雪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74,132,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票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28,823,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票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74,132,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票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28,823,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票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票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申请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74,152,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