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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软控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投资的情形,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被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4)如果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投资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公司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投资产品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2)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严格筛选发行产品,选择低风险类产品。

    (3)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
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降低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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