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1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1月2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8年11月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75)。上述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019年8月30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2019年9月3日、2019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2019-067)。具体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0月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12,34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2%,最高成交价为6.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5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2,536,992.4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8月30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8,492,013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2,123,003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