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24-L01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在复议期内对(2024)粤0304 执异 13 号《执行裁定书》提起复议申请,同时收到对方深圳市永惠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惠源”)对该裁定的复议申请材料。该案前期情况详见公
司分别于2021年 1月30 日、2021年3月 17 日、 2022年5月6 日、2023 年 6月13 日、
2023年12 月27 日、2024年1 月24日、2024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12)、《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L033)、《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L023)、《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L028)、《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L069)、《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L002)、《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L010)。现将有关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 案件当事人
复议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 1 号 4 幢 15 楼 1521 号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2389938X9,
法定代表人:纪晓文,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复议人:深圳市永惠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农林路 69 号深国投广场 1#1202B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8976954p
法定代表人:李岩
2.公司复议请求
1、将已经查封冻结的账户资金 79646.13 元划扣至法院账户,撤销查封复议人银行账户的裁定书。
2、终结(2023)粤 0304 执恢 3092 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如果六个月被复议
人和复议人未就(2023)粤 0304 执恢 3092 号案件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023)粤 0304 执恢 3092 号案件。
3、如果申请恢复执行(2023)粤 0304 执恢 3092 号案件,被复议人和复议人
仍未达成一致,法院应当终结(2023)粤 0304 执恢 3092 号案件,告知被复议人另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对方永惠源复议请求
撤销(2024)粤 0304 执异 13 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凯瑞德的全部异议请求。
三、案件受理情况
公司在(2024)粤 0304 执异 13 号《执行裁定书》复议期内向深圳市福田区
人民法院提交复议申请书。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律师核查、梳理的情况,公司已在日常公告、定期报告中就已知的诉讼事项进行了全面披露,同时公司将委托律师持续核查涉诉事项,并将根据最新核查情况及时补充披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该案件已由福田法院做出(2024)粤 0304 执异 13 号《执行
裁定书》,裁定公司有关(2023)粤 0304 执恢 3092 号案件依照《凯瑞德重整计划》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进行清偿的异议成立,公司通过前期破产重整程序按照普通债权对本案判决债务进行了预计负债计提并预留了偿债资源。因此该裁定预计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同时公司会持续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披露。
六、备查文件
1.复议申请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