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26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2022年4月29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201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幢二楼会议室。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纪晓文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4,477,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1350%。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14,477,0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1350%。
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
他股东)共16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4,402,43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1974%。
(九)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鉴于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潘俊雅律师、岳春燕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下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3,203,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76%;反对40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8%;弃权8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5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29,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0751%;反对40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67%;弃权8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482%。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3,203,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76%;反对40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8%;弃权8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56%。
同意3,129,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1.0751%;反对40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767%;弃权8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6482%。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3,203,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76%;反对40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8%;弃权8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5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29,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1.0751%;反对40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767%;弃
权8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6482%。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3,203,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76%;反对1,27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29,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1.0751%;反对1,27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8.9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203,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76%;反对40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8%;弃权8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5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29,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1.0751%;反对40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767%;弃权8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6482%。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203,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76%;反对40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8%;弃权8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5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29,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1.0751%;反对40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767%;弃权8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6482%。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203,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76%;反对40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8%;弃权8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5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29,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1.0751%;反对40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767%;弃
权8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6482%。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203,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76%;反对1,27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29,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1.0751%;反对1,27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8.9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潘俊雅律师、岳春燕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