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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瑞:关于公司资产赠与方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02

*ST凯瑞:关于公司资产赠与方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19-L143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资产赠与方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19 年 12 月 27 日,宁波广世天商贸有限公司、山西龙智能源化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资产赠与方”)同意向荆门德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持有其 99%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德智物业”)赠与其合计持有山西龙智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智物业”)98.9%股权。

    2、资产赠与方计划自上述赠与股权完成工商变更起 12 个月内,由资产赠
与方自身或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符合法律的方式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 5%的股票。

    3、本公告为针对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无偿受赠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涉及的资产赠与方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的详细公告,不涉及新增的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变化或者相关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实施增持未能达到预期等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资产赠与方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计划完全是资产赠与方基于对公司未来的预期和判断,公司近几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一直处于不断恶化状态,公司目前拟采取的措施能否解决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消除暂停上市风险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接到的通知,资产赠与方计划自上述赠与股权完
成工商变更起 12 个月内,由资产赠与方或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符合法律的方式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 5%的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1.1 宁波广世天商贸有限公司或其一致行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CKU8M3X

    法定代表人:毕经祥

    1.2 山西龙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或其一致行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3222823894

    法定代表人:郭红利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产赠与方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未减持过本公司股份。

    二、计划增持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资产赠与方计划向公司赠与龙智物业 98.9%
股权,在赠与股权过户完成后,资产赠与方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与判断而实施的增持。

    2、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 5%。

    3、本次拟增持股份价格:增持价格根据公司股票未来 12 个月内二级市场交
易价格而定,具体价格目前无法确定,待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增持期间交易价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上述赠与股权完成工商变更起 12 个月内
    5、本次拟增持股份方式: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符合法律的方式

    6、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拟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资产赠与方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变化或者相关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增持实施未能达到预期等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资产赠与方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暂停上市的风险

    资产赠与方通过合法方式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 5%的股票,完全是资产赠
与方基于公司拟采取措施的预期和判断,公司近几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一直处于不断恶化状态,公司采取的措施能否解决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消除暂停上市风险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公司将继续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3、 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资产赠与方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定期限及窗口期内不增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增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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